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哨兵不乖——晒豆酱(3)(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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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拽到一片草皮上,男孩放开了他的衣服,又开始绕着他转圈。他像个影子,在宋捡的残视范围里不断晃动,终于肯停下来了,小小心心卧在了旁边。

宋捡看不见,但是能感觉出来,男孩比自己高许多。力气也大,拽动自己不费力气。

不穿衣服,可不怕冷,身上还挺热乎。

没人要的宋捡也躺下了,想往旁边贴贴,又怕男孩伸手打他。可是太冷了,没有毯子和篝火,宋捡很快冻僵了手脚,男孩不像爸妈,好歹会抱一下自己,他只顾睡他自己的,根本不管宋捡的死活。

冷。宋捡实在受不了了,佝偻着身躯,朝男孩那边挪动,小狼哥,我冷。

闭着眼睛的男孩,睁开了眼。他是个不爱和人对视的野兽,总是耷拉着薄薄的眼皮,突然一下睁开,眼睛深且长。瞳仁很黑。

小狼哥,我冷死了。宋捡还带点鼻音,冻出来的。太冷了,手和脚都感觉不到。

男孩转过来,看着宋捡的脸。

宋捡知道他在看呢,就睁大了眼睛,把手伸向他。一下子,抓住了男孩的手腕。

哥冷。男孩又学宋捡说话。

宋捡冻得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牙齿一个劲打颤。他有点庆幸自己碰上了这些人,否则,孤零零留在沙漠里已经死了。

冷。男孩又重复地说,把手伸向宋捡,还不懂手劲大小,只知道捏他的脸。宋捡的脸,很软,和狼不一样,他还会哭,眼睛里流出水来。

宋捡实在太冷了,什么都顾不上,一下扎到男孩身边,紧紧抱住他。要是有毯子,今晚或许能活,可是毯子没了,自己要冻死。

男孩愣了一下,眼睛睁得大大的。他攥住宋捡的手腕,想要将他拽开,可是碰到的时候,发觉他和自己的体温,不一样。

这头狼不仅笨,还凉。

感受到久违的温暖,宋捡贴近他,不肯松手。可男孩将他一推,不仅把他推远,还站起来走了。再一次跌回寒冷中,宋捡全身打颤,肚子里的食物不够,只好尽量将身体缩成一团。

缩起来,就能不冷了吗?不可能的,最多是晚死一会儿。

宋捡闭上了眼睛,他太累了,又太害怕,当眼前归于一片漆黑,他想起以前遇上的一个婆婆,说,人冻死之前,其实会感觉到暖和。

所以冻死的人,很多都是脱光了的。

宋捡揪紧身上那层布料。

终于,他感觉到了那股暖和。是不是要死了?宋捡吸吸鼻子,没想到脸前是毛扎扎的一片,像有无数条毛毯盖在了身上。

男孩睡在宋捡旁边,同时也带回了一小群同等级的狼。狼王接受了最后两个土豆,接纳了上供,像接纳弱小的狼群,接纳了他带回来的又笨又凉的宋捡。

好暖和。宋捡看不清它们是什么,应该是狼,并且知道自己没死。他翻不了身,因为肚皮上趴着一匹,粗重的尾巴就搭在他的脖子上。

小狼哥在他旁边睡觉,呼吸均匀,时不时蹬蹬腿。宋捡小心地伸了胳膊,虚虚地攥住男孩一缕长头发。

沙漠的冷风杀过流民营,荒漠狼厚厚的毛被吹成了浪,盖住了两个小孩儿。

第4章清除计划

张牧睡醒的时候,天还是灰的。两个世纪之前每天只有24个小时,现在是27个,离天完全亮还早得很。半亮之前就是这种灰,像要起沙尘暴,干燥浓热,夹杂着大量烧木料的火味。

流民都是普通人,没有觉醒成哨兵或向导,没有进入移动基地的机会。在沙漠里迁徙,求生是很难的。

他有领头人的大皮子帐篷,一个漂亮能干的妻子和一儿一女,每天要带领营地的兄弟们打猎,找机会种植,可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

一个让大家心服口服的领头人,必须最熟悉天气。不管男女,只要能从云、风沙和水质判断出狂风暴何时来临,往哪个方向转移,这个人就是营地的首领。

日照强烈时热得冒汗,可没有阳光,沙漠是另一幅冰凉的面孔,张牧挑开帐篷出去看看,篝火已经燃灭了,大木头变成略有余温的黑炭。可那个小孩儿不见了。

一个小半瞎,能跑到哪儿去?张牧心里咯噔一声。

连他都没有余力再去养一个孩子,营地里将近千人,更不会是有人把宋捡接到帐篷里。多一个人,就是多了一张吃饭的嘴,要是这孩子身体齐全,流民或许动了同情心,当个养子,将来再等着宋捡回报。

可他那双废眼睛,犹如一把弯刀,深深砍断了他的活路。没有人会养一个残疾。

四处都找不见,张牧想,他是跑远了。

跑远了也好,要是真冻死了,不在自己眼前,就当没这回事儿。要真僵硬在自己帐篷前,难免要伤心一阵。

几十米开外的草皮里,忽地动了一下。光线不够,张牧只能走近,逐渐看清了。

浅灰色的狼左一匹右一匹压在什么东西上面,凸起小小一个鼓包。它们只是刚过成年的狼,毛色还没变深,也没有太高的警惕心,互相依偎在一起,倒是显得毛茸茸一大团。

一匹狼被张牧的脚步声惊动,尖嘴张开,打了个哈欠,没有要攻击的征兆,只是换了个姿势。它在草皮上乱刨,起身时,露出了腹毛下的一双小脏脚。等找好了姿势,它又重新卧倒。

张牧缓慢接近,不敢低估狼的智力。它们很聪明,攻击前和人类一样,会评估现状。自己是独身一人,目前它们一大群,暂时不会攻击没有威胁性的闯入者。

张牧想要再走近些,看它们压住的小孩儿是不是宋捡,或者宋捡的尸体,结果群狼没醒,反倒吵醒了狼崽子。

男孩枕着一匹,耳朵却捕捉到地面震动,一个翻身趴在了地上。他的姿势很奇特,两手平放于沙面,下巴藏得很低,一条腿弓在胸前,一条腿伸长。

防守意味十足的观望姿势,明明是个小孩儿,可肌肉都长出来了,身形紧绷。真是个狼崽子,是一头野狼的魂上了人的身体,一口就能咬出血。

也不知道穿衣服。

脸,疼不疼了?张牧蹲下问。昨天樊宇那拳刚好打在狼崽子腮帮上,今天全肿了。可要不是这一拳,狼崽子能把樊宇的手咬下一块肉来。

男孩偏着头,在空气里闻了闻,守着身后的狼。

问你呢,脸张牧指了指自己的腮帮子,疼不疼?

男孩没听懂,但看张牧也没有要侵犯领地的意思,干脆重新卧在狼堆里,眯着眼,趴着看他。

看男孩这么灵活,应该是没打出大问题来。除了食物,最紧缺的是药。张牧拿狼崽子没一丁点办法,他狼性太足,估计很难融入人类群体。眼皮总是耷拉着往下垂,可等他翻起来盯人的一瞬,就像盯住了猎物。

养不熟,不会说话,性格太狠。长大了也是会杀人的,不如早点清除,否则留下来也是对营地的威胁。

必须清除掉。

宋捡睡醒时,他觉得天已经亮了。眼睛不是全盲,光和暗还能区分。身边异常暖和,比以前哪一天都暖。以前就算盖着毛毯,小腿还是冰凉。今天不仅不冰,还有点热了。

妈?宋捡肚子饿,伸出手去摸大人,先是被脸旁边毛扎扎的东西吓一跳,又一下摸到了尖牙,再摸是尖爪子。紧接着,下巴疼起来,脚心也疼起来。

宋捡瞪着眼睛,什么都看不清楚,才想起来,昨天自己已经没家了。他不在爸妈的帐篷里,这里是另外一个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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