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研究方面是很厉害的,对自己也很有信心,但体育方面……还是程豪更厉害。
施文筝让程豪进了屋子,又给程豪倒了一杯水。
程豪双手接过:“谢谢施先生……施先生,禹寻呢?”
“他去查普曼教授的实验室帮忙了。”施文筝道:“他才读大一,以前还没有基础,但却打动了查普曼教授,查普曼教授让他在没课的时候就去实验室帮忙……他是一个天才。”
施文筝对林禹寻,是真的很佩服。
他已经够努力了,但是看到林禹寻,他就觉得自己还不够努力。
努力也就算了,林禹寻还是个天才!
他刚来的时候,虽然已经自学了高中课程,但学得很不扎实,课本以外的知识懂的也不多,但现在,他的知识水平已经跟那些从好的私立学校考进来的大一学生一模一样了。
此外,林禹寻一开始气质谈吐什么的,也有问题,但现在,那些问题也已经全都消失了。
他如今唯一比不上别人的,可能就是他在艺术方面毫无造诣。
这所大学里的学生,基本上家境都不错,很多人都懂点艺术,就算不懂也会鉴赏,再不济橄榄球之类的运动也是会玩的。
但林禹寻什么都不会,连足球的规则都不懂。
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
他够聪明,就有人看好他,愿意和他交好。
等他得到了查普曼教授的重视,进了查普曼教授的实验室之后,大家更是不会看不起他。
更别说,林禹寻本身也很好相处了。
要不是亲眼见证了他的成长,施文筝都不敢相信,他是从贫民窟里出来的。
不过,恐怕也正是因为他是从贫民窟里出来的,他才会这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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